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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酒鬼剑圣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9章 酒鬼剑圣
    小巷並非是一条死胡同,左右两侧还有不少横著的小巷,將其他几处巷子串联起来,並且每一个路口都有打扮暴露、露搔首弄姿的妓女或是衣衫襤褸的孩童注视著过往的人群。
    出於小心谨慎的原则,李昂没有搭理这些人,罗杰和小汤姆两个小伙子虽然血气方刚,但对这种“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的脏车却也生不起半点兴趣。
    只要有陌生人靠近,他们一律拔出腰间的武器,不留情面的將他们嚇了回去。
    至於偶尔跑出来乞討的小孩子,李昂虽然心中隱隱有些不忍,但他並未將这点怜悯心表现出来。
    “滚开!你们这些小杂种,不想看到自己的肠子掉在地上就赶紧滚!”
    卡特对这些赤著脚,只有十几岁、七八岁的孩童一点也不含糊,照例走上前恐嚇一番,成功赶走了他们。
    听到骂声的孩子们脸上求生的渴望迅速褪去,转而带著一种成年人才有的阴狠和怨毒盯著李昂几人看了一会儿后才散开,走远之后还小声咒骂著。
    “吝嗇的混蛋,我诅咒你们下地狱!”
    察觉到周围同伴们的不解,卡特连忙转过,解释道。
    “老爷,您不要看他们可怜,其实他们都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骗走咱们拼了性命才挣到的第纳尔。”
    “与其把钱给这群小杂种,不如捐给教堂来的实在。那里有专门的收容院,主会替我们照顾好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闻言,李昂再次嘆了口气。
    不知道是在替刚刚孩子们感到可惜,还是在感嘆教会的权利之大,涉及的范围之广。
    不过总的来说,教会目前表现出来的作用还是积极正面的,贪污腐败並非没有,但占比並不大。
    教会真正糜烂要等到黑死病大流行过后,地方上的精通拉丁文,有学识的教士大量死亡,导致教会不得不吸收一群文盲白痴以填补这个空白。
    也正是这一时期,因为精通拉丁文的人大量减少,所以各个国家的民族文字隨之开始崛起,英文、法文都是在这段时间前后並確立並发展起来的。
    可以说,一场黑死病完全改写了整个欧洲的政治格局。
    幸好李昂现在所处的时空在11世纪,距离黑死病爆发,也就是1347年还隔著很长时间,根本不用担心会受到感染。
    饱受折磨的走完小巷这一段路程后,李昂一行人终於找到了酒馆的大门。他们先把自己的战马放在旁边的马厩里面拴好,然后又找伙计买来了最好的草料,才放心的离开。
    酒馆旁边的马厩正对著大街,战马放在里面应该没那么容易被偷,而且,拉塞乌杜尔赫利毕竟是伯爵领的首府,治安状况应该要好一些才对。
    抱著这样的想法,李昂推开酒馆的木製大门,里面嘈杂的声音立刻淹没了他们的耳朵。
    铁高脚杯是拉塞乌杜尔赫利最好的酒馆,但坐在这里喝酒的人並不是乌赫尔境內素质最高的人。店里的客人大声交谈著,酒鬼的骂娘声,酒馆伙计的吆喝声,吟游诗人的弹奏声一起涌来,让李昂有种情场小白误入夜店的感觉。
    这也太吵了!
    他愤愤不平的捶了一下桌子,在確认地板上没有莫名其妙的脏东西后,才招呼著身后的人坐下,自己则走向酒馆老板,简单直接的问道。
    “六个人,要四间最好的客房!”
    酒馆老板是个眼睛斜视的傢伙,就是民间所说的斗鸡眼,所以导致李昂总觉得这个傢伙没拿正眼看自己,不由得有些生气,语气又家重了几分。
    “快点,咱们等著休息!”
    斗鸡眼听到到並未恼怒,他先是抬起头打量了一番,视线在李昂腰间那柄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骑士剑上停留了一下。这把骑士剑就是李昂受封时,高斯弗雷德男爵送给他的那一把,剑柄上包著鯊鱼皮,剑格镶嵌有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
    於是,酒馆老板在心中默默给了个不好惹的评价,报出了一个还算公道的价格。
    “最好的房间在二楼,每人每天五枚铜幣。”
    李昂以前没有住旅店的经歷,心里並不清楚真实的价格水准,在听到老板的话后,愣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
    而这一幕在斗鸡眼看来,就是嫌贵的表现,所以他又开始推荐其他便宜的客房,只是语气明显没有之前那么恭敬了。
    “您也可以选择便宜的大房间,但这样就得委屈您挤一挤了,木板床睡起来可不怎么舒服……”
    李昂只是不想再被宰一次,听到老板漫不经心的说辞后,他笑了笑,掏出两枚银雷亚尔放在木桌上。
    “就要最好的,另外再给我们准备一些吃的,酒水也要,钱先从这里扣。”
    “对了,可別拿劣质的玩意儿糊弄我,我这群弟兄发起脾气来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说著,李昂让出半边身子,身后的罗杰和小汤姆则配合的做出一副凶恶的表情,嚇得老板连连称是。
    “放心吧,大人,就算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欺骗您。”
    “那就好!”
    李昂满意地点了点头,回到桌子上坐下,饶有兴趣的观察著周围的人。
    作为一个初入中世纪的现代人,周围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新鲜事,別人日常接触的东西在李昂这里很可能就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见,所以每到一个新地方,李昂都会有观察的习惯。
    铁高脚杯酒馆的內部比从外面看要宽敞许多。
    大厅呈长方形,长约二十步,宽约十五步,由几根粗大的木柱支撑著低矮的、被烟燻得发黑的木樑屋顶。墙壁是石砌的,但大部分被木板或粗糙的掛毯遮盖,掛毯上的图案大多已褪色磨损,依稀能看出狩猎、宴会或宗教主题。
    酒馆的伙计都统一穿著一条油腻的亚麻围裙,里面是件洗得发白的束腰长衫,袖子挽到手肘,看起来很乾练。
    客人们使用的碗和杯子样式粗獷简单。
    碗大多是陶製的,顏色灰扑扑,边缘不甚规整,用来盛放浓汤、燉菜或豆糊。
    杯子则分几种:最常见的是厚重的陶杯,容量不小。稍微讲究点的客人使用木杯,用整块木头挖凿而成,表面磨得光滑,但同样沾满使用痕跡。
    只有零星几个看起来像商队头目或小乡绅打扮的人,面前摆著锡制或白鑞的酒杯,这在酒馆里已算“高级货”。没有玻璃器皿,那对平民酒馆来说过於奢侈。
    突然,正在李昂兴致勃勃的想找酒保要几个白鑞的酒杯时,身后传来了剧烈的打斗声。
    “哐当!”
    是木碗砸在地面的声音,眾人应声看过去,发现是一个脸喝的红彤彤的醉汉,他右手握著日耳曼剑,眼神睥睨的环顾整个酒馆,看起来十分得意。
    酒馆的人都纷纷低下头,生怕给自己惹来麻烦,只有李昂一个人无所畏惧的注视著酒鬼。
    “你在看什么?”
    “我不肯定……但明显是某种动物!”
    李昂咧嘴一笑,不自觉地就念出了骑砍中的台词。
    酒鬼听后无疑被激怒了,本来就因喝酒而涨红的脸此刻变得更红,他大吼著叫道。
    “我会让你的傻笑从你脸上彻底消失!”
    说完就挥舞著日耳曼剑朝李昂冲了过来。
    李昂无奈的嘆了口气,只得拔出腰间的骑士剑反击。
    “不过就是一个喝醉了的傢伙而已……”
    但很快,这个念头就隨著酒鬼凛冽的剑势而烟消云散。
    李昂双手握剑,堪堪架住了对方势大力沉的一记斜劈!直觉胳膊上一股大力传来,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
    “我去,这么猛!”
    此刻,李昂觉得这人的实力跟骑砍中的酒鬼剑圣有的一拼了,但是想要打败他还是差了点,13点的力量可不是吹的。
    他做出一个上挑的假动作,隨后迎面挑开酒鬼的剑刃,学著记忆中的模样做出大师反的动作,朝对方的腹部刺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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