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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猎魂

    斗罗:职业面板,梦中证道 作者:佚名
    第十六章 猎魂
    在魂师成长的道路上,猎取魂环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对大多数魂师而言,仅凭一己之力想要获得合適的魂环几乎是不可能的。
    往往需要学院或宗门的帮助。
    如果没有加入某个势力,他们则会呼朋唤友,亦或是结成小队。
    但临时吆喝组成的小队並不靠谱。
    人心险恶,猎魂森林里什么都可能发生。
    所谓临时也不一定真是临时,骗子很多,杀人劫財时有发生。
    而这个时候,一支成熟可靠、声名在外的佣兵团就显得尤为重要。
    就比如——
    现在这个。
    赵流云安静地站在师叔身侧,目光谨慎地打量著前方。
    迎面一名身高约莫一米八的络腮鬍大汉斜倚在墙上。
    脸庞饱经风霜,布满了岁月的痕跡。
    醒目的是,一道深深的刀疤横亘在他脸上。
    从左侧额头,到左眼瞼,横跨鼻樑,至右侧下頜,像是一道与死亡擦肩而过的证明。
    大汉身著一件粗獷的皮甲,上面沾染著已经发黑的斑驳血跡,整个人都透著一股野性的气息。
    他的目光落在赵流云身上,眼中掠过一丝诧异:
    “这小傢伙就是你师侄?”
    “年纪这般小就满10级了?”
    黄鑫的手搭在赵流云肩上,欣慰道:“没错,田兄,这次就劳烦你多费心了。”
    “流云天赋异稟,帮他猎取一个真正出色的魂环。”
    说著,他取出一袋沉甸甸的金魂幣,递到对方面前。
    姓田的络腮鬍掂了掂,眉目间闪过一抹错愕:“五百?”
    正常猎取一个不算强的十年魂环,大概是十枚金魂幣。
    一般的百年魂环,也不过一百左右,他们普遍接的就是这类。
    而像五百这种大单子……
    “你真是下血本了。”络腮鬍感慨道。
    对一名过了年纪,不能继续领取武魂殿补贴的大魂师而言,五百金魂幣绝不是个小数目。
    分明是衝著真正强大的百年魂兽去的。
    “够吗?”黄鑫挑挑眉。
    络腮鬍没有立即回答,仔细斟酌后才谨慎问道:
    “什么武魂?想要猎取个什么类型的魂环?”
    一百金魂幣没得选,五百是有的。
    五百金魂幣的確诱人,可命更重要。
    能在刀尖上行走这么多年仍安然无恙,他靠的从来不是蛮勇,而是步步为营的谨慎。
    当然,若酬劳再翻上一番,他们也不是不能赌上一把。
    黄鑫示意赵流云自己说。
    在络腮鬍审视的目光中,赵流云召出武魂,轻声道:“月幽曇,一种能安抚情绪的辅助系武魂。”
    武魂浮现的剎那,幽香四溢,沁人心脾,的確如他所说能带来几分安寧。
    “辅助系啊~”
    而且还不是需求获得攻击增幅的那一类魂环。
    隱隱的,赵流云察觉络腮鬍似乎鬆了一口气。
    他接著道:
    “需求灵魘猴,幻鳞蟾蜍,七彩羽蝶,餮梦变色龙这一类可能影响情绪的魂环。”
    这些名字,都是他从图书馆的魂兽图鑑、人物传记上一点点搜集而来。
    单从能力表现看,多半是精神系魂兽。
    正面强攻能力基本等於没有。
    “危险倒是不危险……”听了名字,络腮鬍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一抹难色,“不过这些魂兽不算常见。”
    “又不危险,猎魂森林就那么大,你迟疑个什么劲?”黄鑫催促著。
    “別嚷嚷!难找!非常耗时间懂不懂!”
    络腮鬍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隨即蹲下身来,目光认真地看向赵流云:
    “只要是精神强大就行了,对吧?”
    “嗯,是的。”
    能一下总结出其中的要点,赵流云认可他是个很有灵性的人。
    络腮鬍一听,顿时一把將钱袋揣入怀中,露出满意的笑容:
    “行,那小傢伙你跟我走。一个月前我们遇到过一头两三百年的赤蜃狼,那东西能让人神智错乱,是你要的魂兽。”
    “大概的活动区域我还记得,运气好的话,花不了多少时间。”
    “走了。”他对黄鑫招呼了一声,带著赵流云去召集人手。
    佣兵团从猎魂森林里出来后,在猎魂小镇各处休整,饮酒作乐,舒缓紧绷的神经。
    但真到要出任务的时候,也集结的很快。
    这支队伍算上络腮鬍在內共有五人,四男一女,年龄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不等。
    与其说是佣兵团,更像是一个佣兵小队。
    三强攻,两敏攻,络腮鬍这佣兵团长更是一名实力不俗的魂尊。
    队伍里没有辅助系,不过这种小佣兵团本就用不上,猎取百年魂兽什么的已经绰绰有余了。
    只听络腮鬍率先开口:“我名田文龙,你是黄鑫的师侄,以后叫我田叔就行。”
    “田叔。”赵流云装作一副靦腆的样子。
    “有手令吗?”
    “师叔说田叔你们会解决。”
    田文龙不禁瞪大眼睛,笑骂道:“这狗逼,又来白嫖!”
    进入圈养的猎魂森林猎魂,除去那些大势力持有的永久手令,临时手令都要向武魂殿申请。
    但——
    要么需要足够的地位,要么就得花钱。
    很多负担不起的就会蹭別人的手令,这也是临时组队盛行的原因之一。
    而田文龙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
    来到猎魂森林大门前,他向门口身著铁甲的守卫队长討好一笑,声音里带著几分熟稔:
    “大哥,给个面子,我要带人猎魂。”
    没错,就是刷脸。
    外人也就罢了,自己人要什么手令?
    水至清,则无鱼,再严格的规矩终究要靠人来执行。
    田文龙常年在此走动,与驻守在此的每一位高层军官,乃至武魂殿的魂师们都相熟。
    守卫队长一听到他的声音就皱起眉头,满脸不耐烦:“滚滚滚!你又来!”
    “別介,哥,你是我亲哥!”田文龙拉著他的手臂,赔著笑脸,“小弟靠这个养家餬口……”
    “孤家寡人一个,上无父母,下无妻儿,你有个屁的家要养!”守卫队长服了,朝里面挥了挥手,“最后一次!”
    “多谢大哥,下次请你喝酒。”田文龙訕訕一笑,急忙转身对身后的五人招手,“走走,赶紧跟上。”
    终於是顺利进了猎魂森林。
    喧囂一下就消去了,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仿佛能洗净心神,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田文龙稍作观察,便果断指向一处:“走这边。”
    队伍行进路线几乎始终保持直线。
    偶有迂迴,也只是为避开复杂地势。
    五人皆是经验丰富、常年在此狩猎的佣兵,又不是“大师”那样只懂理论、不擅实战的魂师。
    如此阵容,可以说基本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当然,小心是一定要的,速度也不会太快。
    谁也不愿因一时大意,误踩上不知何时埋下的土豆雷,徒增无谓伤亡。
    隨著不断深入,植被越发茂密,队伍步伐愈渐缓慢。
    田文龙这位老练的佣兵团长不时驻足,俯身察看魂兽遗留的痕跡,从爪印、毛髮中推断其类別与动向。
    直到暮色渐染林梢,他领著眾人来到一汪幽潭边。
    水畔横陈一具被剥去皮毛的尸骸,血肉模糊,森然触目。
    “红毛,狼尸……”
    田文龙俯身细查,眉头渐锁,终是摇头嘆道:
    “赤蜃狼被人捷足先登了,我们慢了一步……寻找其他目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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