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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坏了,咱成了地主老財了!

    鲁迅曾经说过,赚钱不如抢钱来的快,抢银行不如开银行。
    周树人诚不欺我。
    看著这些財帛,刘燁放声大笑,此刻他就宛如一个忽然中了五百万的暴发户,已经被这笔庞大的巨款给砸的昏头转向了。
    二十三年了,到这个岁数,別的穿越小说主角可能都快迎来大结局了,自己才终於赚到了迟来的第一桶金。
    但好饭不怕晚。
    不说未来的军功首级赏赐,朝廷会给他封个什么官儿,就是眼前这些財帛,用来造反也绰绰有余了!
    有了钱,啥事干不成?
    刘燁轻抚著箱子中的黄金,眼里已是噙泪。
    穷了两辈子,咱终於也混成了地主老財了!
    暂且不提未来想要做的大事,便是这些钱財隨便拿出一点,也足够让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刘燁平日也是吃糠咽菜,家里的生活一向窘迫,虽然也不至於饿肚子,但生活的幸福指数並不高,算是勉强能活而已。
    自己那媳妇儿的衣裳,缝缝补补,都打了好几块补丁了,也是时候该换件丝绸了。闺女从生下来以后,就没吃过什么好吃的,身子骨干瘦,以后爹带你吃尽一切山珍海味!有了这笔钱,再买一套大宅子,也能让自己那苦命的老娘安度晚年......
    刘燁的心思就挺单纯,他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风风光光的回家,然后在旁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带著一家人走进辛乡镇最大的奢侈品店。
    当店里的伙计用狗眼看人低的目光看向他时,刘燁就把银子甩到他的脸上,这都不算打脸了,而是砸脸!想想都觉得解气。
    这才是一个主角该干的事情啊!
    不过其实辛乡镇也没什么奢侈品就是了,丝绸店都没有一个的,真想捣鼓点好玩意儿得去州城。
    刘燁对未来的人生,一下子就充满了期待。
    最后清点玩家上交的物资,共计有粮米一千二百五十石,马料九百石,各种牲畜共计八十六头,银子二千二百五十三两,布匹丝绸等细软九大箱子,其余各类物资无算。
    另外,还有刘燁在箱子中发现的黄金三百两,虽说现在金价掉的厉害,但估摸著价值至少也有两千多两白银。
    缴获的甲冑,玩家们极少上缴,现在玩家们基本人手一件韃子甲,多出的不愿意用的武器,都被刘燁以一点贡献值的骨折价收购了。
    正当刘燁还沉浸在丰收的喜悦时,孙思明拎著一个韃子,走到了刘燁面前。
    “將军,这韃子说自己有事情稟报,他说只告诉將军一人。属下刚才问过了,这韃子负责处理情报事务,也许知道点什么事。”
    刘燁赶紧做了一个表情管理,回头严肃的看向孙思明和那韃子,隨即点点头,示意孙思明去忙。
    刘燁打量那韃子一眼,高颧骨,细长眼,薄嘴唇,稀疏的八字鬍,还有点鹰鉤鼻,后面拖著一条金钱鼠尾,別提有多寒磣了,就这幅造型,不去演反派都浪费他的资质。
    那韃子见到刘燁,將嘴一撇:“明人,我告诉你,辛乡镇有我们的细作,识相的,就把我放了,我能保你妻儿老小!”
    刘燁皱起眉头,辛乡有韃子细作这件事,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特別奇怪的事情,明清战爭时期,就经常有韃子细作里应外合,守城官员献城投敌的事情屡见不鲜。
    辛乡镇有自己的妻儿老小,刘燁的脸色瞬间冰冷了起来,沉声质问道:“怎么回事?把你知道的东西都说了!”
    那韃子冷笑一声:“怕了?呵,想救你的妻儿老小也不难,把我放了,我可以给你出主意。”
    说著,那韃子露出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仿佛自己是刘燁的救世主。
    刘燁双手交叉,將骨关节捏的劈啪作响,满脸笑容的走向那个韃子:“走,跟我进屋里喝杯茶。”
    过了约半个时辰过后,满脸鲜血的刘燁从房间中走了出来,他手中拎著那个韃子的人头,脸色冰冷的让周遭的气温又低了几度。
    “竖子安敢如此!?”
    虽然他早就知道那辛乡镇的百户是贾南忠的亲戚,也不是什么好鸟,但还是十分气愤。
    刘燁冷著一张脸,揪住了一个路过的玩家。
    “去给我通知孙思明,让他们把韃子俘虏都给我押过来,我们现在就出发,前往辛乡镇剿灭叛徒!”
    说完,刘燁把那人头丟给玩家,这一点军功值,就算是给他的奖励了。
    那玩家一愣,隨即欢呼道:“臥槽,又解锁新城市了?”
    ......
    辛乡镇城墙上,贾仁义身著圆领衫,披著大氅,將头髮梳的一丝不苟,正焦急的眺望著远方。
    “距离当初约定的时间已经晚了一个时辰,王师到底什么时候会来?”
    韃子细作心里也纳闷,按理说这个时候大军已经到了啊?
    再拖一会儿天就要黑了,到了那个时候,即便贾仁义开门献城,城中也难免会產生混乱,毕竟还有几个不知死活的士绅募集了两百多乡勇,打算负隅顽抗。
    到了那时,我大清军队的伤亡可就难以避免了。
    眾人焦急地等待了一会儿,那韃子细作忽然指向远方,手舞足蹈的欢呼道:“来了来了!王师来了!”
    贾仁义朝那边仔细观看,就看到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正在往辛乡镇开进,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清一色的战兵,都是身披甲冑的精锐。
    见到如此军容,贾仁义心中胆寒,还好自己没有选择和那群不知死活的士绅负隅顽抗,镇子內连十套甲都凑不出来,火銃也没几门,又能如何抵抗得了大清的精锐?
    贾忠义连忙带著镇內官吏走下城墙,出门跪迎,喜迎王师的到来。
    与此同时,镇內的辛员外正在操练著临时招募的乡勇。
    他的年纪如今已五十有九,头髮和山羊鬍都白了,算是个正经老头儿了,但他仍然手持大枪,和这些年轻人们共同训练。
    镇內的几个武术师傅也自愿前来,贡献出自己的大枪大刀,以资乡勇们御敌。
    他刚耍了几下,就感觉腰酸背痛,浑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只得找个地方坐下来歇息。
    “唉,真是老了,不中用了啊......想当年,老爷我也曾经手提三尺剑,浪荡江湖......”
    就在这时,一个青年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用哭腔大喊道:
    “老爷,韃子来了!贾仁义那狗东西打开了城门,现在,正在外面跪著呢!”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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